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不可侵犯性
违背公序良俗原则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
法律不承认“必须生几个”、“不能和谁来往”这类协议条款的效力,其根本原因在于:
因此,任何试图以协议形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条款,都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。在签订协议时,务必确保其内容合法、合理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