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个非常常见且涉及到多方利益的问题。简单来说,答案是:物业公司通常“有权”进行管理和收费,但“收费”本身必须合法合规,且收益的归属有严格规定,绝大多数应归全体业主所有。
下面我们来详细拆解这个问题:
前提是关键: 物业公司的权力来源于全体业主的授权。它本身没有“天然”的权力,其行为必须基于法律规定和《物业服务合同》、《管理规约》以及业主大会的决议。
划设车位的权力:
收费的权力:
这是问题的核心,法律规定非常明确:
“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”
“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。”
因此,收益分配流程应该是:
如果您的物业公司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收费,且不公示收益去向,其行为很可能是不合规的,业主有权依法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