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门峡市文章资讯

购买的清仓家电没有保修凭证,商家说特价不保修这合法吗?

2026-04-12 06:16:01 浏览次数:0
详细信息

不合法。经营者以商品特价、清仓等为由免除自身法定的“三包”责任,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,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: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【经营者义务】

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,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;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,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,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,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、更换、修理的,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【格式条款】

“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,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、价款或者费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、售后服务、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,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。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,其内容无效。”

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五条【三包义务】

“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……(五)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、投诉,并提供服务。”

案件情况分析

结论与行动建议

结论:商家的“特价不保修”声明不合法,您有权要求其履行保修义务。

行动建议

收集证据:保存好购买凭证(如发票、收据)、商品照片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(如微信聊天记录、短信、通话录音等),特别是商家明确表示“特价不保修”的证据。 与商家协商:首先向商家正式提出要求,指出其声明的违法性,并明确要求其提供合法的保修凭证或履行保修义务。 向行政部门投诉:如果协商无果,您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(拨打12315热线)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举报,提供相关证据,请求行政机关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。 寻求司法途径:如果行政部门调解失败,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商家履行保修义务并赔偿损失。

风险提示:清仓商品可能存在质量瑕疵或保修不完善的情况,因此在购买时,应仔细检查商品外观、功能,并尽量要求商家出具正规的保修凭证。如果商家拒绝提供,则应慎重考虑是否购买。

相关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