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离婚冷静期内(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),婚姻关系尚未解除,双方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状态。 因此,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财产关系,原则上仍适用婚姻存续期间的相关规定,但也存在一些特殊之处。
以下从权利义务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:
简单来说:冷静期不是“离婚预备期”或“财产自由处置期”,而是法律强制的“婚姻关系延续期”。 在这段时间里,双方虽然可能已决定离婚,但在法律上仍是夫妻,仍需遵守夫妻间的权利义务规则,对财产的处理也必须遵循法律规定,不能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而提前做“手脚”。